40万元带来的烦恼
新领导上任我负责到各供货商处引鉴,而最主要的任务还是缓和一担近40万的生意引发的合作僵局:
在我来公司前,公司就已订了近40万元的玻璃回公司,因相应配装的五金在电镀方面总是达不到客人要求(此客人严格的要求近乎变态),玻璃一直置存在仓库,在经过了潮温的夏季后受潮,批玻璃出现发霉现象(即玻璃吐碱,起雾),现已严重到无法挽救的地步,就此问题我们已与供货商交涉多次,双方意见如下:
一、供货商认为原材料他们是外购,中间只是加工,没有对玻璃材质方面做过任何改变,且玻璃发霉是玻璃行业最头疼的、也是最处理不了的质量通病,所以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而我司是因五金不合格致使玻璃仓库时间太久,且没有做任防潮措施,而以往我司也从未听说过玻离会发霉!且供货商你没有提醒我们注意此现象!
三、此客人质量要求不定,今天验货OK的明天都有退货可能,客人验货员签的接受板装到成品灯上却又不合格。
也许是货款还在我上司手里的原因,供货商还是非常积极配合我们工作(尽管他认为不是他们的责任),将自已的清洗机,提供药水来配合处理这批不良品,但效果不理想,只能挽救1/4,而在此期间出货到客人那里的又投诉发霉需要免费补偿。
对此不断出现的质量情况,我司要求供货商对此1/4的合格品及日后订购的新产品提供6个月的保质期(说白了就是承担责任),因为事实证明现玻璃没有6个月已经发霉了,供货商表示无法保证,那没有保质期我司唯恐恶性循环没有止境的再次出现,故决定在没有保质期的情况所有产品将不预出货,故原合格装上的玻璃全部拆下,公司决定全部退货!
就此结果我们最后撕开脸皮与供货商交涉此赔偿问题,谈判结果供货商也痛心疾首的做出了几个非常大方的决定,提供以下三个方案由我们选择:
1、将我们认为不接受的全部玻离货款扣下,即不支付,双方中止合作关系。
2、此批不良品供货商出于合作共同承担风险的精神愿决承担40%的费用。
3、此批不良品中清洗出的合格品我司按排出货,供货商不提供保质期,不良品供庆商承担40%费用,公司承担60%,仍是出于合作共同承担风除的精神。
就此在没有向老板反映前我们已经站在老板的角度考虑他肯定会选对自已没有一点损失的第1条,果不出所料,中断关系,我们再找,因我们老板有的是钱,40W对于他来说不抵他的一根汗毛,他的观点认为能做此产品的厂商千千万(他却不知质量标准有多严,失掉将得不偿失,我们知道,但我们的意见改变不了他的任何理念),老板认为他有大把的票子可以培养新的供货商,找了几间公司在看到我们的不良品还连连夸很好(这是同行业里少有的夸奖),看了一箱不良品楞是没有看出不良原因,甚至有一家连上网一搜一大把的“玻璃发霉”现象都不知道,但或许我们还没有找到一间够格的吧,我们还在找……
讲了上面一大堆,迫于货期的压力,应该知道我们新上任的领导为什么还要再找原供货商的原因了,因这只有这样才是出货的最快方式。
事情总会有意思不到的:无论我们有多么小心的谈此次目的,供货商却似乎看不再乎我们手里的40W一样,坚持不做,后经过软磨硬泡,什么出于私人很理解,为公的话就不会再继续合作,这样会让他越陷越深,最后在我们夹功下先试做500套来暂缓此僵局——供货商已被我司“培养”的相当精明了……终于有一点结果了,尽管只是一丝丝曙光,我们期待后续的阳光灿烂!
来源: 采购俱乐部论坛 网友:林夢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