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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四大“骗货案”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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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四大“骗货案”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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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全球商人学院

    2004年,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被国内外骗子骗走的小商品数额巨大。但义乌绝非诈骗者的天堂,2004年,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合同诈骗案157起,立案72起,立案案件侦破率达100%,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035.28万元。其中,四起特大诈骗案涉及小商品价值近800万元,10余名巨骗被捉拿归案。

    2005年,义乌市公安局将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让诈骗者无处可藏。工商、外经贸、公安等部门还将继续清理整顿无证经营的“外贸公司”。这样,诈骗者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小。

    案例1:假香港公司骗货廿余车

    〔案情回放〕

    2004年4月15日至24日,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国际商贸城沈滨光等40余名市场经营户的报案,称价值200余万元的雨具、文具、小五金等小商品被义乌市江东南路128号三楼“香港金丰商贸有限公司”的王夫连、唐梅等人骗走。

    经查,所有受骗市场经营户的付款日期大部分在交货后15天内,最早付款的客户约定时间是去年5月7日。但“香港金丰公司”人员于去年5月6日就已离去,仓库里的货物也已被搬运一空。同时,该公司营业执照系伪造,王夫连、唐梅和货物均下落不明。去年5月9日,经侦大队正式立案侦查,经过10昼夜的调查排摸,终于查实该案的真正犯罪嫌疑人为天台人陈孝贵和王菊绸。去年5月19日,大队民警前往天台,将陈孝贵、王菊绸缉拿归案。去年5月20日,15车被骗货物如数追回并运抵义乌,另外还在其住处缴获赃款9万余元。

    2004年10月21日,陈孝贵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王菊绸犯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防范对策〕

    犯罪嫌疑人在义乌租用民房虚设外贸公司,从义乌市场众多经营户处骗取大量货物后,编造理由拖延付款,并趁机逃离义乌。这类案件均系有预谋的作案,经营者要有防骗意识和举措。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大预防犯罪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经营户经营方式的引导,改变赊账经营方式。确需赊账的,应查明情况和提供担保,使国际商贸城的经营方式同国际接轨,减少损失。

    案例2:“流动诈骗队”见啥骗啥

    〔案情回放〕

    2003年10月,安徽人操闰龙、周陶勇出资,由周政安到义乌出面承租五间房间,并购置办公设备、安装电话,开设假公司———浙江义乌义联实业公司。此后,这支队伍庞大的“诈骗队”开始在义乌见啥骗啥。

    操闰龙、周陶勇纠集周陶玉、查道平、余忠汝、苏芳汉、李松鹤、徐宏明等人从安庆窜至义乌,自称公司工作人员,隐瞒真实身份,并在义乌购置手机卡,以谈业务的方式与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提供假电汇单,以此骗取对方回扣,每个业务员所骗得的财物均与操闰龙、周陶勇两人平分。从2003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该团伙在义乌骗得现金、手机、西服、笔记本电脑、传真机等,诈骗总额达120万元。

    2003年11月14日,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此案立案侦查,11月18日在四川泸州将犯罪嫌疑人操闰龙及同伙宋福云、童进、周陶勇抓获;2003年12月9日在安庆将另三名同伙苏芳汉、李松鹤、徐宏明抓获。犯罪嫌疑人周陶勇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其他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刑期不等的徒刑。<进入信用频道> 〔防范对策〕

    市场经营户做生意千万要注意对方公司的真实性,通过工商登记部门对其进行核实,同时还要核实银行电汇单、公章、业务人员身份的真实性,交易切勿贪念“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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